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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在盐召开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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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学期开学在即,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8月28日下午,市教育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召开了全市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亭湖、盐都区物价局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驻城中小学、中专校、幼儿园分管负责人和总账会计,驻城高校相关处室负责人等约11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纪委派驻教育系统纪检组组长吴清钅监 同志传达了苏北地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座谈会精神,市物价局副局长潘锦文、市教育局副局长徐国良分别在会上讲了话。 会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大意义,自觉执行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坚决遏制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 首先,要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的收费管理。今年秋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只能收取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除此而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只能收取作业本费和服务(代办)收费,服务(代办)收费包括:住宿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校服费。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这一通知精神,确保不发生“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 第二,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定。今年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必须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内,原招收比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招收学生高收费。 第三,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重点班、提高班、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有偿培训。 第四,严禁违反出版管理规定,擅自编印、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在义务教育免费课本之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教材费(含校本教材)、教辅资料费,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现象。 第五,要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对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进行长年公示,各级各类学校的所有收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要进一步提高教育收费的透明度,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对于顶风违纪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查处,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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